顶[0] 分享 评论[0]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法尘 目录 1法尘 法尘编辑本段 (术语)六尘之一。一切之法,为意识之所缘者谓之法尘。在十二处中,谓之法处,在十八界中谓之法界,于根境相对之语,则曰法境。楞严经一曰:“纵灭一切见闻觉知,内守幽闭,犹为分别影事。”行宗记二下曰:“法尘一界,兼通色心。”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: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 上一篇 法乐 下一篇 法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