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[0] 分享 评论[0]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逆喻 目录 1逆喻 逆喻编辑本段 (术语)谓由果推因,由末究本之喻法。例如大海有本谓大河,大河有本谓小河,小河有本谓大池等。八喻法之一。见涅槃经二十九,三藏法数三十二。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: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 上一篇 逆顺 下一篇 迹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