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[0] 分享 评论[0]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倒合 目录 1倒合 倒合编辑本段 (术语)因明三十三过之一,属于同喻之过也。设同喻,为证无常之宗,故于声无常之量为同喻之合作法。视诸所作者皆是无常,应言如瓶。然倒说之,视诸无常者,皆是所作,言如瓶时,反证所作,不证无常。谓之倒合之过。因明入正理论曰:“倒合者,谓应说言诸所作者皆是无常,而倒说言诸无常者皆是所作。”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: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 上一篇 倒见 下一篇 克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