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[0] 分享 评论[0]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理禅 目录 1理禅 理禅编辑本段 (术语)事理二禅之一。有漏定为事禅,无漏定为理禅。四教仪集注中曰:“大论云:三阿僧祇时六波罗蜜者,是乃事禅事智满耳。俱舍云:道树已前,四波罗蜜满,至佛果位。二波罗蜜满,此约缘理禅,理智始满。”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: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 上一篇 理趣分 下一篇 理尽三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