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[0] 分享 评论[0]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欲法 目录 1欲法 欲法编辑本段 (术语)凡于僧中说戒授戒等法事,己有事缘,不能出席而于此法事随喜共欲其事之希望,名为欲,此欲意授他出席之比丘谓之与欲,其比丘受彼委托,谓之受欲。出僧中而说之,谓之说欲。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: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 上一篇 欲界诸宫殿 下一篇 欲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