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[0] 分享 评论[0]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生灭 目录 1生灭 生灭编辑本段 (术语)有为之诸法,依因缘和合而为未有法之有,谓之生。依因缘离散而为已有法之无,谓之灭,有生者必有灭,有为法是也,有灭者必不有生。无为法是也。但自中道之正见言之,则有为法之生灭为假生假灭,而非实生实灭。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: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 上一篇 生处塔 下一篇 生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