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[0] 分享 评论[0] 编辑 分享到 腾讯微博 开心001 人人网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 印象笔记 死尸 目录 1死尸 死尸编辑本段 (譬喻)以譬犯罪之比丘。比丘犯四重罪,则既断比丘之生命,与死尸均也。智度论二十二曰:“众僧大海中,结戒为畔际。若有破戒者,修不在僧众。譬如大海水,不共死尸宿。”金光明文句三曰:“此则佛海死尸,华园烂肉,此四重人,应须忏悔除灭业障。” 附件列表 下载次数:0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,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(尤其在法律、医学等领域),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。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 编辑 上一篇 死籍 下一篇 死禅和子